日前
,国家医保局在《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377号(医疗卫生类414号)提案答复的函》(以下简称回复函)中明确
,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“两票制”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
,目前不适合取消
。
“两票制”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
,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
。2016年4月
,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行“两票制”改革
,主要目的是治理药品流通领域乱象
,减少药品流通环节
,防止过票洗钱和治理不正之风
,降低虚高药价
,加强药品监管
,保障患者用药安全
。
同年12月
,原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“两票制”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明确
,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“两票制”
。同时
,专门提出“为特别偏远
、交通不便的乡(镇)
、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
,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‘两票制’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”
,以保证基层药品供应
。
国家医保局在回复函中表示
,“两票制”起到了规范流通市场的作用
,加快了流通领域的整合和规模化发展
,是当时治理药品市场乱象的一项重要措施
。2018年以来
,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
,从体制机制上重构药品流通领域秩序
。
在集采所覆盖的品种中
,生产和配送企业主动简化流通环节和开票次数
,有效净化了药品流通渠道
。目前
,国家层面已组织开展7批药品集中采购
,共覆盖294种药品
,地方也探索了部分品种的集采
,但尚有大量品种未被覆盖
。因此
,“两票制”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
。
国家医保局还表示
,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
,提速扩面
,逐步扩大集采产品覆盖范围
。同时
,进一步完善挂网药品价格形成机制
,建立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发现机制
,引导市场主体主动优化配送流程
,挤出药品价格虚高水分
。同时
,将商相关部门把“两票制”与相关改革一并考虑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