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保目录调整来了 :基药等6种药品可申报

浏览量 :104 栏目 :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 :2022-06-17

6月13日 ,国家医保局官网挂出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》及相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,这意味着一年一度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即将开始 。
业界最关心的莫过于什么品种的药品可以申报 ?大致如下 :
新通用名品种(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) ;
适应症发生重大变化的品种 ;
纳入最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
未进入医保的基药品种 ;
国家鼓励的的仿制药和儿童药品种 ;
罕见病药物都可以纳入申报
具体内容如下 :
(一)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
符合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七条 、第八 条规定 ,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 ,可以申报参加2022 年药品目录调整 。
1.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(含 ,下同)期间 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。
2.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 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 ,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。
3.纳入最新版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》的药品 。
4.纳入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18 年版)》的药品 。
5.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 单 ,且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。
6.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 。
此外 ,已经在目录内的药品也存在调出的风险 ,具体分析 ,有国谈药品协议到期需要重新谈判的品种 ,以及适应症发生重大变化的谈判药品及常规目录药品 。
(二)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
1.2022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到期的谈判药品
2.2023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到期 ,且 2017 年 1 月 1 日至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 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 ,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 ,企业主动申报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 。
3.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 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 ,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 ,企业主动申 报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常规目录部分的药品 。
4.符合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九条 、第 十条规定的药品 。
此外 ,非独家药品纳入目录 ,将采用竞价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,这是首次采用这样的做法 ,既是目录准入的新途径 ,也是支付标准确定的新方式 。
(三)其他
1.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 。
2.完善药品目录凡例 ,规范药品名称剂型 ,适当调整药 品甲乙类别 、目录分类结构 、备注等内容。
3.独家药品的认定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准 。
4.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 ,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 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。
从时间安排看 ,工作程序和去年类似 :
(一)准备阶段(2022 年 5-6 月)
(二)申报阶段(2022 年 7-8 月)
(三)专家评审阶段(2022 年 8 月)
(四)谈判阶段(2022 年 9-10 月)
(五)公布结果阶段(2022 年 11 月)
三 、工作程序
2022 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 、申报 、专家评审 、谈判 、公布结果 5 个阶段 :
(一)准备阶段(2022 年 5-6 月)
1.组建工作机构 ,健全工作机制 ,完善专家库 ,制订工 作规则和廉政保密 、利益回避等规定 。
2.由国家医保局牵头 ,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 案 ,确定目录调整的原则 、范围 、程序 。征求社会意见后 , 正式发布 。
3.制定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 ,修订完善谈判药品续约等 规则 。
4.优化完善企业申报 、专家评审 、谈判资料填报等信息 化系统 ,开发电子协议网上签约模块 。
(二)申报阶段(2022 年 7-8 月)
1.企业申报 。符合条件的企业(含其他申报主体,下 同)按规定向国家医保局提交必要的资料 ,其中需提交摘要 幻灯片的药品 ,企业在提交申报资料时同步提交摘要幻灯片 。
2.形式审查 。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,审查结 果分为“通过”和“不通过” 。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摘要 幻灯片进行内容初审 ,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采用 ,专家将依据 企业提交的其他材料进行评审 。
3.公示 。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及其相关资料(不含经 济性信息)进行公示 ,接受监督 。
4.复核 。对公示期间有关方面反馈的意见进行梳理核 查 ,形成形式审查最终结果 。
5.公告 。对最终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进行公告 ,并 同步通过申报系统向相关企业反馈 。
(三)专家评审阶段(2022 年 8 月)
1.专家评审。根据企业申报情况 ,建立评审药品数据 库。论证确定评审技术要点 。组织药学、临床 、药物经济 学 、医保管理 、工伤等方面专家开展联合评审。经评审 ,形成拟直接调入 、拟谈判/竞价调入 、拟直接调出 、拟按续约 规则处理等 4 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 。同时 ,论证确定拟谈判/竞价药品的谈判主规格 、参照药品和医保支付范围 ,以及 药品目录凡例 、药品名称剂型 、药品甲乙类别 、目录分类结 构 、备注等调整内容 。
2.反馈结果 。通过申报系统向相关企业进行反馈评审结果 。
(四)谈判阶段(2022 年 9-10 月)
1.完善谈判/竞价药品报送材料模板 。
2.根据企业意向 ,组织提交相关材料 。
3.开展价格测算评估 。组织测算专家通过基金测算 、药物经济学等方法开展评估 ,并提出评估意见 。
4.加强沟通交流 。建立与企业的沟通机制 ,对企业意见 建议及诉求进行登记并及时回应 。就药品测算评估的思路和 重点与企业进行面对面沟通 ,及时解决问题 。
5.开展现场谈判/竞价 。根据评估意见组织开展现场谈 判/竞价 ,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,同步明确管理要 求 。
(五)公布结果阶段(2022 年 11 月)
印发关于目录调整的文件 ,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 ,发 布新版药品目录 。
四 、专家构成及职责
(一)评审专家
评审专家分为综合组专家和专业组专家 。综合组专家由 作风正 、业务强 、熟悉并热心医疗保障事业 、自愿参加目录 评审的药学 、临床 、药物经济学 、医保管理 、工伤专家组 成 。专业组专家由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学(协)会推荐 。评 审专家主要负责对纳入评审范围的药品名单提出评审意见 , 并对谈判主规格 、参照药品 、医保支付范围(原则上与说明书保持一致) ,以及药品目录凡例 ,药品名称剂型 ,药品甲乙类别、目录分类结构 、备注等调整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。其 中专业组专家主要参与本专业领域内药品的评审工作 。
(二)测算专家
由地方医保部门及相关单位推荐的医保管理 、药物经济 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。分为基金测算组和药物经济学测算 组 ,分别从医保基金影响和药物经济学评价两方面针对谈判 药品提出评估意见 。
(三)谈判专家
由医保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 ,负责与谈判药品企 业进行现场谈判/竞价 。
五 、监督机制
 (一)主动接受监督
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构对准备 、申报 、专家评审 、谈 判 、公布结果等关键环节监督 。公开发布工作方案 ,就竞价 规则 、续约规则等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 ,对通过形式
审查的药品及相关资料进行公示 ,并对形式审查最终结果进 行公告 。加强与企业的沟通 ,通过召开座谈会 、面对面沟通 等方式建立沟通机制 ,提高目录调整工作的透明度 。在目录 调整期间 ,设立专项电话和邮箱 ,接受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 议 ,主动接受社会大众 、新闻媒体 、医药企业等的监督 。
(二)完善内控机制
明确工作岗位和人员责任 ,制定信息保密 、利益回避 、 责任追究等制度 ,确保目录调整工作公正 、安全 、有序 。
(三)强化专家监督
建立专家负责 、利益回避、责任追究等制度 ,所有评 审 、测算工作全程留痕 ,确保专家独立 、公正提出意见 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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